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20:37 作者:深圳市财政局 来源: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C387919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朱宁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685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6-09-26 证书有效期: 2021-09-09 至 2026-09-08
住           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博三路1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出库和运输等工作;承担罚没物资处置、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类别固定资产报废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等具体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财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北环大道10078号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博三路16号 2021-10-25
2 法定代表人 刘湘蓉 朱宁 2021-09-09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政府罚没物资和票据管理服务。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等工作;承担票据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出库和运输等工作;承担罚没物资处置、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类别固定资产报废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等具体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021-06-03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政府罚没物资和票据管理服务。受市财政委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出库/运输>等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提供政府罚没物资和票据管理服务。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出库/运输>等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020-05-28
5 举办单位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5-21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罚没物资、财政部门票据提供据管理服务。受委托(罚没物资/政府公物)接收/保管/出库/运输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事务。 提供政府罚没物资和票据管理服务。受市财政委委托,承担罚没物资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出库/运输>等工作;承担票据<印制发放/核销/监查>事务;负责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017-12-21
7 法定代表人 肖明 刘湘蓉 2017-12-2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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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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