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2-08-17 21:22:51 作者: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608MB2D891276
单 位 名 称: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王伟良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21-03-05 证书有效期: 2021-09-24 至 2026-09-23
住           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9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制定区级培训、轮训计划,并承担党员干部的轮训及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全区公务员队伍及参公人员进行培训;承担全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及统战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同国内外教育、科研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党校的职责(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
举 办 单 位: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登记管理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基层党员群众提供服务。负责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党群服务;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制定区级培训、轮训计划,并承担党员干部的轮训及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全区公务员队伍及参公人员进行培训;承担全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及统战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同国内外教育、科研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党校的职责(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业务)。 2021-09-24
2 法定代表人 叶敏红 王伟良 2021-09-24
3 举办单位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21-09-24
4 名称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党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 2021-09-24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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