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24:14 作者: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47525148645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彭川眉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8-01-23 证书有效期: 2022-05-16 至 2027-05-15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民路123号区委1004房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好财政票据及政府采购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业务范围:1.承担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务,承担票据代开、电子化票据改革等工作。2.指导本地区各执收单位公物的接收、保管、销毁、拍卖、变卖、变价收入的入库等有关工作。3.承担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情况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公物仓)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2021-09-10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 为全区行政、事业、执法部门提供财政票据管理服务和执法部门罚没物资的管理服务。 业务范围: 财政票据的管理:财政票据的印制监督、财政票据的领购、财政票据的发放、财政票据的核销、财政票据的使用监督。 罚没物资的管理:接收执法部门移交的没收和暂扣的物资,负责现场清点、登记、运输、出入库、处理和结算。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好财政票据及政府采购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业务范围:1.承担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务,承担票据代开、电子化票据改革等工作。2.指导本地区各执收单位公物的接收、保管、销毁、拍卖、变卖、变价收入的入库等有关工作。3.承担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供应商履约情况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2021-09-10
3 法定代表人 戴建红 彭川眉 2019-01-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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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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