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1:58 作者:肇庆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03MB2C213087
单 位 名 称: 肇庆市鼎湖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谭子君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3.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1-07-04 证书有效期: 2020-03-20 至 2025-03-19
住           所: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罗隐大道14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保障参保人的权益。承担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协助拟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承担鼎湖区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经办工作;承担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登记管理机关: 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谭子君 谭子君 2021-08-25
2 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肇庆市鼎湖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07-20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业务范围:贯彻落实新农合方针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业务咨询,编报各类统计报表。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保障参保人的权益。承担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协助拟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承担鼎湖区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经办工作;承担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07-20
4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财政核拨 2020-03-23
5 举办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2020-03-23
6 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肇庆市鼎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03-20
7 举办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市医疗保障局鼎湖分局 2020-03-2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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