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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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21 16:43:12 作者:中国共产党清远市委员会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
| ▶基本信息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80070750945X8 | ||
| 单 位 名 称: | 清远市档案馆 |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黄荣茂 |
| 经 费 来 源: | 暂不分类 | 开 办 资 金: | ¥1854.0万元 |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0-06-30 | 证书有效期: | 2021-01-12 至 2026-01-12 |
| 住 所: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至六层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接收和保管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并提供利用;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市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指导和移交工作;负责民间档案、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制定民间档案、名人档案收集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名人的入库范围和对象;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散存在国内外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在清远活动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活动、外事活动和重大事件的拍摄工作,负责整理、保管上述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并提供利用;利用档案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组织进馆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开放鉴定和销毁工作;依法依规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维护馆藏档案安全,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系统或数据接口部署,承担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和资料数字化等工作。承担本馆数字档案馆、 网络安全系统、计算机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举 办 单 位: | 中国共产党清远市委员会 | ||
| 登记管理机关: |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 1 | 名称 | 清远市档案局(馆) | 清远市档案馆 | 2020-06-18 |
| 2 | 举办单位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中国共产党清远市委员会 | 2020-06-18 |
| 3 | 开办资金 | 23.0 | 1854.00 | 2020-06-18 |
| 4 | 法定代表人 | 刘龙山 | 黄荣茂 | 2020-06-18 |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档案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属驻清大中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及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组织档案外事活动和对外档案学术交流活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市后市直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市直及有关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为社会广泛提供档案利用;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接收和保管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并提供利用;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市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指导和移交工作;负责民间档案、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制定民间档案、名人档案收集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名人的入库范围和对象;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散存在国内外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在清远活动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活动、外事活动和重大事件的拍摄工作,负责整理、保管上述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并提供利用;利用档案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组织进馆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开放鉴定和销毁工作;依法依规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维护馆藏档案安全,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系统或数据接口部署,承担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和资料数字化等工作。承担本馆数字档案馆、 网络安全系统、计算机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2020-06-18 |
| 6 | 住所 | 清远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一楼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市档案馆综合楼) | 2016-09-09 |
| 7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暂不分类 | 2016-09-09 |
| 8 | 法定代表人 | 杨宁 | 刘龙山 | 2016-02-04 |
| 9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全市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业务指导、档案宣传、档案利用、档案专业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档案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属驻清大中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及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鉴定及推广应用;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组织档案外事活动和对外档案学术交流活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市后市直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市直及有关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为社会广泛提供档案利用;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13-03-13 |
| ▶信用信息 |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 暂无信用记录 |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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