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村土地开发中心(清远市土地储备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2 19:39:14 作者: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062174954W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农村土地开发中心(清远市土地储备信息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孙潮阳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3-03-13 证书有效期: 2021-05-18 至 2026-05-17
住           所: 清远市新城东18号区尚雅五层501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村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租赁、转包等形式,有计划地将市中心区域(含开发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整合、流转;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工作;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因配套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工作;承担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任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清远市农村土地开发中心 清远市农村土地开发中心(清远市土地储备信息中心) 2016-05-20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村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租赁、转包等形式,有计划地将市中心区域(含开发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整合、流转;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工作;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因配套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村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租赁、转包等形式,有计划地将市中心区域(含开发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整合、流转;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工作;承担租赁、转包的农村土地因配套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工作;承担土地储备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任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05-2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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