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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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22 20:11:32 作者: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来源: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
| ▶基本信息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283754546616H | ||
| 单 位 名 称: | 肇庆市高要区票据管理所 | ||
| 单 位 状 态: | 证书废止 | 法定代表人: | 李伟明 |
| 经 费 来 源: | 比照行政机关标准拨付 | 开 办 资 金: | ¥48.0万元 |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4-04-01 | 证书有效期: | 2016-12-12 至 2021-12-11 |
| 住 所: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7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 ||
| 举 办 单 位: |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 ||
| 登记管理机关: | 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 1 | 名称 | 高要市票据管理所 | 肇庆市高要区票据管理所 | 2015-09-07 |
| 2 | 住所 | 高要市府前大街107号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7 | 2015-09-07 |
| 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 2015-09-07 |
| 4 | 举办单位 | 高要市财政局 |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 2015-09-07 |
| 5 | 法定代表人 | 周永明 | 李伟明 | 2014-09-09 |
| 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履行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 2013-03-22 |
| 7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比照行政机关标准拨付 | 2013-03-22 |
| ▶信用信息 |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 暂无信用记录 | ||||
联系人: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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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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