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1:01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MB2D195324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吴丽艳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40.91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9-09-06 证书有效期: 2019-09-06 至 2024-09-05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兰花路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1706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检察院机关的基建、物资设备、环境绿化、爱国卫生、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维修、公务用车、交通安全、通信、机关办公大楼的消防安全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乐美中 吴丽艳 2022-02-14
2 开办资金 5.0 40.91 2021-04-1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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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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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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