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2:54 作者: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
| ▶基本信息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307G34813049F | ||
| 单 位 名 称: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 |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陈伟杰 |
| 经 费 来 源: | 经费自理 | 开 办 资 金: | ¥267.0万元 |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5-05-08 | 证书有效期: | 2021-11-01 至 2026-10-31 |
| 住 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2楼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公证服务,保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公证法》,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和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 ||
| 举 办 单 位: |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 ||
| 登记管理机关: | 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 1 | 法定代表人 | 张丽 | 陈伟杰 | 2022-02-11 |
| 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法律公证服务,保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公证暂行条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和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 提供法律公证服务,保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公证法》,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和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 2019-05-09 |
| 3 | 法定代表人 | 罗生 | 张丽 | 2019-05-09 |
| ▶信用信息 |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 暂无信用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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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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