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燃气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6:09 作者: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汕尾市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5026730794386
单 位 名 称: 汕尾市城区燃气管理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志平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7-11-05 证书有效期: 2021-12-15 至 2026-12-14
住           所: 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5号城区建设局四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燃气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区(含市区)燃气行业实施管理,负责燃气经营、使用和安全等规范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对燃气企业及其经销点实施资质、经营许可的审查,负责相关资质资格的申报以及年审登记工作,查处各无证经营、设计、施工等行为。
举 办 单 位: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登记管理机关: 汕尾市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燃气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区(含市区)燃气行业实施管理,负责燃气经营、使用和安全等规范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对燃气企业及其经销点实施资质、经营许可的审查,负责相关资质资格的申报以及年审登记工作,查处各利无证经营、设计、施工等行为。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燃气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区(含市区)燃气行业实施管理,负责燃气经营、使用和安全等规范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对燃气企业及其经销点实施资质、经营许可的审查,负责相关资质资格的申报以及年审登记工作,查处各无证经营、设计、施工等行为。 2021-12-15
2 法定代表人 吴惠朝 刘志平 2021-12-15
3 经费来源 自筹 财政核拨 2021-12-15
4 开办资金 30.0 1.00 2021-12-15
5 举办单位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1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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