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6:16 作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455756090P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陈海铭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补助 开 办 资 金: ¥50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10-12 证书有效期: 2021-12-14 至 2026-12-13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振兴路三号建艺大厦6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承担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或按照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依法适时收购土地。 承担政府征地、转地、收地、土地整备、城市更新项目中按规定移交政府的建设用地和储备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管理;承担全市储备土地的日常监管监测;承担储备土地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防治工作。承担筹集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受托承担土地投融资职责;作为储备土地权利人代表,申办储备土地房地产证书,作为借款主体开展储备土地的融资工作,配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参与编制土地整备专项规划、整备项目评审和验收、整备成本核算等工作。承担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供应前期工作、供后监管工作。受托承担建设用地供应前期的土地整理工作。负责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储备土地公益利用。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 依法收购土地 对政府的建设用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管理、对城市更新项目中按规定移交政府的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土地储备金 承担土地投融资职责、开展土地融资工作、申办储备土地房产证书 参与编制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承担组织对全市土地供需状况的调查,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规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地块的土地储备方案,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或按照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依法适时收购土地。 承担政府征地、转地、收地、土地整备、城市更新项目中按规定移交政府的建设用地和储备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管理;承担全市储备土地的日常监管监测;承担储备土地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防治工作。承担筹集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受托承担土地投融资职责;作为储备土地权利人代表,申办储备土地房地产证书,作为借款主体开展储备土地的融资工作,配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工作。参与编制土地整备专项规划、整备项目评审和验收、整备成本核算等工作。承担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供应前期工作、供后监管工作。受托承担建设用地供应前期的土地整理工作。负责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储备土地公益利用。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12-14
2 法定代表人 周庆华 陈海铭 2021-12-14
3 举办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04-21
4 法定代表人 朱亚林 周庆华 2020-04-21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    土地供需状况状况调查,制定土地储备方案、受政府委托依收购土地、对〈政府征用/转用/收回/收购〉土地储备管理 土地储备金〈筹集/管理〉 为政府职能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提供服务 依法收购土地 对政府<征用/转用/收回/收购/土地整备>的建设用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管理、对城市更新项目中按规定移交政府的建设用地进行管理 土地储备金<筹集/管理> 承担土地投融资职责、开展土地融资工作、申办储备土地房产证书 参与<编制土地整备规划/项目评审/验收/成本核算> 2014-01-17
6 法定代表人 朱立峰 朱亚林 2013-02-2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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