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飞来峡分院)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7:45 作者: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78946782X3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飞来峡分院)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苏卫东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779.75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5-18 证书有效期: 2021-07-14 至 2026-07-13
住           所: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银英公路边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二)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四)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五)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六)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七)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八)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九)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卫生院(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飞来峡分院) 2021-11-25
2 开办资金 1381.88 779.75 2020-03-13
3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10-14
4 开办资金 87.0 1381.88 2019-10-14
5 法定代表人 朱炳辉 苏卫东 2017-02-21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二)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四)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五)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六)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七)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及服务。(八)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九)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 2016-07-18
7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7-18
8 法定代表人 潘金强 朱炳辉 2013-03-07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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