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修处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7:46 作者: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703782008284R
单 位 名 称: 江门市蓬江区市政设施维修处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王兆华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二类 开 办 资 金: ¥58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2-05-14 证书有效期: 2021-07-01 至 2026-06-30
住           所: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新村34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市政设施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及其附属的下水道、人行道、挡土墙、河堤栏杆、排涝泵房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市政设施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定期上报设施完好状况;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做好日常的机械维护保养,确保辖区内安全度汛;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状况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市政设施管理执法活动。
举 办 单 位: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登记管理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及其附属的下水道、人行道、挡土墙、河堤栏杆、排涝泵房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做好日常的机械维护保养,确保辖区内安全度汛;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 贯彻执行市政设施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及其附属的下水道、人行道、挡土墙、河堤栏杆、排涝泵房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市政设施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定期上报设施完好状况;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做好日常的机械维护保养,确保辖区内安全度汛;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状况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市政设施管理执法活动。 2021-11-23
2 法定代表人 李明发 王兆华 2020-04-14
3 开办资金 118.0 582.00 2020-04-14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城市支路、街坊路及其附属的人行道、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贯彻执行市政设施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城区范围内道路及其附属的下水道、人行道、挡土墙、河堤栏杆、排涝泵房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市政设施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定期上报设施完好状况;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城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做好日常的机械维护保养,确保辖区内安全度汛;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状况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市政设施管理执法活动。 2015-01-07
5 住所 江门市迎宾中路15号 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新村34号 2015-01-07
6 法定代表人 邓柏罩 李明发 2015-01-07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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