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7:57 作者:中共鹤山市委员会 来源: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7847123813310
单 位 名 称: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龚拓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二类 开 办 资 金: ¥6238.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3-16 证书有效期: 2021-06-15 至 2026-06-14
住           所: 鹤山市沙坪镇前进路24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新闻宣传基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研究新闻采编报道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宣传质量。负责实施国家有关传播媒介的技术政策和标准,抓好新技术引进、开发和推广,运用融媒体中心的各种传播平台和传播手段,整合全市新媒体资源,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监管,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全媒体平台的广告营销工作,开发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大做强传媒文化、信息服务等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和管理。根据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举 办 单 位: 中共鹤山市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新闻宣传基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研究新闻采编报道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宣传质量。负责实施国家有关传播媒介的技术政策和标准,抓好新技术引进、开发和推广,运用融媒体中心的各种传播平台和传播手段,整合全市新媒体资源,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监管,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播出和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全媒体平台的广告营销工作,开发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大做强传媒文化、信息服务等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络无线发射传输网络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新闻宣传基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研究新闻采编报道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宣传质量。负责实施国家有关传播媒介的技术政策和标准,抓好新技术引进、开发和推广,运用融媒体中心的各种传播平台和传播手段,整合全市新媒体资源,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监管,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全媒体平台的广告营销工作,开发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大做强传媒文化、信息服务等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和管理。根据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11-25
2 名称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鹤山广播电视台)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2020-04-14
3 名称 鹤山广播电视台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鹤山广播电视台) 2020-03-13
4 举办单位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鹤山市委员会 2020-03-13
5 经费来源 企业化管理 财政补助二类 2020-03-13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2、负责电视台、电台节目的采制、播出、传输和发射工作;3、转播中央、省台广播电视节目;4、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5、垂直管理各镇广播电视站。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新闻宣传基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研究新闻采编报道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宣传质量。负责实施国家有关传播媒介的技术政策和标准,抓好新技术引进、开发和推广,运用融媒体中心的各种传播平台和传播手段,整合全市新媒体资源,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负责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监管,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播出和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全媒体平台的广告营销工作,开发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大做强传媒文化、信息服务等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络无线发射传输网络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全市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03-13
7 法定代表人 黄建华 龚拓 2019-09-24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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