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

发布时间:2022-08-17 21:21:57 作者:广东省教育厅 来源: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0004573270708
单 位 名 称: 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唐连章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12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0-07-20 证书有效期: 2021-09-14 至 2026-09-13
住           所: 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33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等工作;协助承担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援派工作;协助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技术发展相关研究和培训,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协助承担教育行业数据管理工作,协助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项目实施。
举 办 单 位: 广东省教育厅
登记管理机关: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 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广东省电化教育馆) 2021-09-18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制定、实施全省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和培训;协助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指导全省教育网站(网校)、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 负责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等工作;协助承担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援派工作;协助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技术发展相关研究和培训,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协助承担教育行业数据管理工作,协助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项目实施。 2021-09-18
3 法定代表人 彭红光 唐连章 2013-08-0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1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时报送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06-08
2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04-10
3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04-10
4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 2018-04-17
5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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