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中山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0:37 作者: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中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071890530B
单 位 名 称: 中山翠亨新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中山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廖烽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4.78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3-06-25 证书有效期: 2021-04-19 至 2026-04-18
住           所: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规划馆)209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指导所辖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宣传和落实惠企政策、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协助做好企业合同履约监管等相关工作;收集产业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分析;受理并回复内外资企业的投诉,调解纠纷、建立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
举 办 单 位: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中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中山翠亨新区投资服务中心 中山翠亨新区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中山翠亨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09-02
2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规划馆)215室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规划馆)209室 2021-09-02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推介本区的投资环境,提供各类投资资讯的咨询服务,为到本区投资的外商和境内企业提供从洽谈、租赁厂房、资料整理上报到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海关备案等服务;协助本区内外资企业展示和推广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助企业办理商标注册、专利、名牌、名标及市场技术研究中心等事项的申报工作。 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属公有企业的预算、监管、考核和收益分配、指导所辖公有企业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所属物业的监督、管理。宣传和落实惠企政策、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协助做好企业合同履约监管等相关工作;收集产业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分析;受理并回复内外资企业的投诉,调解纠纷、建立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 2021-09-02
4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15室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28号(规划馆)215室 2021-03-24
5 开办资金 1.0 4.78 2019-03-20
6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经三路翠亨新区规划馆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15室 2018-02-09
7 法定代表人 陈泽 廖烽 2018-02-09
8 法定代表人 周一 陈泽 2016-07-04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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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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