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4:55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7475795597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李红坚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5.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4-07 证书有效期: 2021-08-03 至 2026-08-02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5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的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核对材料审核、信息比对、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培训指导、督办协调辖区内镇街核对机构开展核对等工作。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社区服务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1-08-03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拟订和组织实施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试点工作任务;协助统筹、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改革;承担区义务工作者协会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的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核对材料审核、信息比对、调查取证等工作;负责培训指导、督办协调辖区内镇街核对机构开展核对等工作。 2021-08-03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拟订和组织实施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试点工作任务;协助统筹、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改革;承担区义务工作者协会日常工作。 2016-09-13
4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35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35号 2016-09-13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社区建设,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协调发展。 指导社区建设,开展服务社区活动。 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2013-10-15
6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13-10-1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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