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7:36 作者:韶关市民政局 来源:韶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00455906984F
单 位 名 称: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屈纪红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470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3-25 证书有效期: 2021-04-01 至 2026-03-31
住           所: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7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康复、托管等综合性的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外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
举 办 单 位: 韶关市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韶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韶关市流浪未成年人安置保护中心)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2021-07-12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康复、托管等综合性的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外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滞留流浪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长期照料安置工作。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康复、托管等综合性的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外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 2021-07-12
3 住所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01号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77号 2021-03-18
4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二类 财政补助一类 2020-11-18
5 开办资金 1587.0 4704.00 2018-03-14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托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滞留流浪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长期照料安置工作。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康复、托管等综合性的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外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滞留流浪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长期照料安置工作。 2018-01-02
7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托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托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滞留流浪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长期照料安置工作。 2017-12-28
8 名称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 韶关市社会福利院(韶关市流浪未成年人安置保护中心) 2017-12-28
9 法定代表人 李建民 屈纪红 2015-10-30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养育孤儿、赡养(照顾)老年人社会福利事务。 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孤、老、残、幼等人员的收养工作,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特殊教育、养护、托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韶关城区范围内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及国内送养工作;开展社会托养服务。 2014-03-04
11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二类 2014-03-04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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