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54:24 作者: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202588299436C
单 位 名 称: 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综合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王钊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29.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1-12-12 证书有效期: 2021-06-10 至 2026-06-09
住           所: 榕城区政府二号楼六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榕城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组织房屋调查摸底。2、协助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汇总社会公众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3、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房屋拆除等补偿与征收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的管理、服务等工作。4、按相关法律程序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测绘、房屋拆除、法律服务、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的选定、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5、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登记管理机关: 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综合服务中心 2021-06-10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政策规定;2、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3、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订补偿方案报区政府;组织论证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4、批订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审核发布;5、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6、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7、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工作;8、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9、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和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10、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榕城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宣传,组织房屋调查摸底。2、协助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汇总社会公众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风险评估。3、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房屋拆除等补偿与征收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负责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的管理、服务等工作。4、按相关法律程序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测绘、房屋拆除、法律服务、评估等专业性服务机构的选定、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5、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06-10
3 住所 榕城区政府东附楼四楼 榕城区政府二号楼六楼 2021-06-10
4 法定代表人 魏少伟 王钊 2021-06-10
5 举办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6-10
6 开办资金 3.0 29.00 2021-06-1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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