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2:31:50 作者: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普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281661457024F
单 位 名 称: 普宁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黄信清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5.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7-04-02 证书有效期: 2021-06-03 至 2026-06-02
住           所: 普宁市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市自然资源局四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对土地资源开发和收储提供保障服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要求,适量储备土地;接收土地收购储备资料,开展项目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拟定收购方案;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库,对市区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及其它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依法收回闲置、抛荒的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管理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
举 办 单 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登记管理机关: 普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6-03
2 住所 普宁市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市国土资源局四楼) 普宁市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市自然资源局四楼) 2021-06-03
3 举办单位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06-03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增强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力度服务。 土地收购、储备以及土地出让前期的开发准备工作 为政府对土地资源开发和收储提供保障服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要求,适量储备土地;接收土地收购储备资料,开展项目调查,进行可行性分析,拟定收购方案;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库,对市区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及其它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依法收回闲置、抛荒的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管理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 2013-03-0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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