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2:37:05 作者: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D07486T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牟盛如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9-04-24 证书有效期: 2019-04-24 至 2024-04-23
住           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 7 栋 01 层 16-25 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二)负责本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工作。(三)协助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四)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协调、引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六)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区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承办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承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工作(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业务范围:(一)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二)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的审核及支付;(三)指导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四)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宗旨: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二)负责本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工作。(三)协助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四)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协调、引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六)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区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承办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承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工作(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05-17
2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德雅路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 7 栋 01 层 16-25 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1-05-17
3 法定代表人 陈丹 牟盛如 2019-11-1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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