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救助管理站(肇庆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2:44:23 作者:肇庆市民政局 来源:肇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00456488075G
单 位 名 称: 肇庆市救助管理站(肇庆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梁秩文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043.62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1-10-30 证书有效期: 2021-04-19 至 2026-04-18
住           所: 肇庆市后沙街北巷1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服务(临时食宿、站内突发急病救治、协助返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协助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协助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
举 办 单 位: 肇庆市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肇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肇庆市救助管理站(肇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肇庆市救助管理站(肇庆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1-04-16
2 开办资金 2838.74 2043.62 2021-04-16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根据受助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救助: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救助服务(临时食宿、站内突发急病救治、协助返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协助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协助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 2021-04-16
4 开办资金 875.0 2838.74 2018-03-16
5 名称 肇庆市救助管理站 肇庆市救助管理站(肇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13-03-28
6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财政补助一类 2013-03-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1 未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报送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肇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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