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0:32 作者:清远市人民政府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677128823C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郑练华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8-08-28 证书有效期: 2021-04-12 至 2026-04-11
住           所: 清远市新城2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承担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二、办理市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三、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代(参)建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四、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协调代(参)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向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行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将代(参)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五、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代(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并请款。六、负责代建项目投资核算。七、承担代建项目所有环节的文件资料和技术图纸的建档工作。八、组织制订和完善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点项目的储备和研究工作。九、承担所代建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工作。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何向辉 郑练华 2021-02-02
2 法定代表人 邱泽军 何向辉 2017-05-09
3 法定代表人 段军 邱泽军 2016-04-18
4 法定代表人 张思成 段军 2013-03-1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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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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