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3:34 作者: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3MB2C735624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何春勇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8-01-26 证书有效期: 2018-01-26 至 2023-01-25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79号3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落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牵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宣传工作。2.承担落实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辖区水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统筹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牵头实施水污染治理相关宣传工作。3.承担落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4.负责统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实施,承担区属河湖及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5.统筹区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局范围内水务工程项目建设。6.负责全区水务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实施辖区内涝整治工程。7.负责区属水库、河道、堤防、泵站及其他水务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管水工程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区属河湖及管理范围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落实暴雨、台风期间区属重要水源工程调度工作。8.承担市投区建、区投区建的水务工程、区级发改部门核准或核备的社会投资的水务工程、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核准或核备但由区管建设单位建设的社会投资的水务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2021-01-13
2 法定代表人 隋己元 何春勇 2021-01-13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落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牵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宣传工作。2.负责落实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辖区水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统筹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牵头实施水污染治理相关宣传工作。3.负责落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4.负责统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实施,牵头开展区属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5.统筹区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局范围内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区管水工程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6.负责全区水务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牵头实施辖区内涝整治工作。7.负责区属水库、河道、堤防、泵站及其他水务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市管水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8.负责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按要求实施台风期间区属重要水工程调度。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承担落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牵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宣传工作。2.承担落实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辖区水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统筹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牵头实施水污染治理相关宣传工作。3.承担落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4.负责统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实施,承担区属河湖及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5.统筹区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局范围内水务工程项目建设。6.负责全区水务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实施辖区内涝整治工程。7.负责区属水库、河道、堤防、泵站及其他水务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区管水工程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区属河湖及管理范围内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落实暴雨、台风期间区属重要水源工程调度工作。8.承担市投区建、区投区建的水务工程、区级发改部门核准或核备的社会投资的水务工程、市级及以上发改部门核准或核备但由区管建设单位建设的社会投资的水务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01-13
4 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治水提质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办公室 2020-02-22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落实区治水提质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组织制定辖区治水提质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协调各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推进辖区水污染治理项目、内涝整治项目的建设与管理。3、负责区内排水管网建设及运营的指导、协调、监管。4、负责区属水库、河道、泵站、堤防、排洪渠(涵)及滞洪区等水务、三防设施的管理工作。5、负责区管水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管、市管水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全区水务、三防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7、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落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牵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宣传工作。2.负责落实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辖区水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统筹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牵头实施水污染治理相关宣传工作。3.负责落实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4.负责统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实施,牵头开展区属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5.统筹区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承担局范围内水务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区管水工程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6.负责全区水务设施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判,牵头实施辖区内涝整治工作。7.负责区属水库、河道、堤防、泵站及其他水务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市管水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8.负责防洪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按要求实施台风期间区属重要水工程调度。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02-22
6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晓路2003号环保大楼7楼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79号3楼 2020-02-22
7 法定代表人 申晓丽 隋己元 2020-02-22
8 举办单位 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0-02-22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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