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2-08-21 16:26:53 作者:清远市人民政府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760626014D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邓国宏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50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4-05 证书有效期: 2021-05-06 至 2026-05-05
住           所: 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尚雅居办公楼5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和执行土地储备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和计划。统一经营城市市区土地。对划入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调控、规划土地市场,按市场需求配置城市土地。为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提供土地。统一征收、开发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对进入储备范围的土地,有计划组织征地,并予以开发,使土地增值、保值。承担土地资源的整理、复垦,承担土地整理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清理、处理闲置土地的文件规定,统一收购、处置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收回的闲置土地,为城市建设储备土地资源。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储备、开发整理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统一办理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期工作。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工作。承担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征收土地范围内农民集中住房改造建设。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范桂石 邓国宏 2020-11-06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编制和执行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统一经营城市市区土地和征用开发城市规划区内土地。负责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及耕地开发、复垦。收购、处置闲置土地。统一办理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期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承担征收土地范围内农民集中住房改造建设。 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和执行土地储备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和计划。统一经营城市市区土地。对划入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调控、规划土地市场,按市场需求配置城市土地。为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提供土地。统一征收、开发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对进入储备范围的土地,有计划组织征地,并予以开发,使土地增值、保值。承担土地资源的整理、复垦,承担土地整理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清理、处理闲置土地的文件规定,统一收购、处置由市政府依法没收和收回的闲置土地,为城市建设储备土地资源。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储备、开发整理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统一办理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期工作。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和管理工作。承担市规划区土地储备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征收土地范围内农民集中住房改造建设。 2013-03-2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联系我们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在线留言

扫一扫加好友


在线留言
您的姓名
邮箱
联系电话
留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