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16:32:56 作者: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C417204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张瑞军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6-12-21 证书有效期: 2021-12-27 至 2026-12-26
住           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A5栋3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社区网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网格综合巡查和网格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及反馈、计划生育政策入户宣传等工作;贯彻落实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负责对出租屋业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负责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及时发布信息通报;负责《房屋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和《租赁证》的发放工作;负责代收房屋租赁有关税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新湖办事处光侨南路圳美旧围1号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A5栋3楼 2020-09-24
2 举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18-11-28
3 名称 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法律援助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2018-11-28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执行上级有关社区网格管理、房屋租赁、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负责房屋编码、网格划分调整工作;负责采集更新辖区实有人口、房屋、法人、城市部件等信息;负责排查通报出租屋隐患,协助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房屋租赁市场、《房屋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及代征税款;负责做好出租屋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负责开展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及宣传;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落实社区网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网格综合巡查和网格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及反馈、计划生育政策入户宣传等工作;贯彻落实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负责对出租屋业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负责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及时发布信息通报;负责《房屋租赁合同书》登记备案和《租赁证》的发放工作;负责代收房屋租赁有关税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11-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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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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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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