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洪梅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2-08-21 16:39:58 作者: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来源: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9007929885625
单 位 名 称: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洪梅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李灿光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67.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9-07 证书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6-05-24
住           所: 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道路养护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公路(国、省及县道公路除外)的养护管理等任务。
举 办 单 位: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林强 李灿光 2020-07-21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道路养护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公路(国、省及县道公路除外)的养护管理等任务。 2014-12-24
3 名称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洪梅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2014-12-01
4 法定代表人 黄明意 林强 2014-06-26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镇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本镇街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本镇区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本镇区各社区(村)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等。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2014-06-26
6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财政补助一类 2014-06-2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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