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21 16:39:58 作者: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来源: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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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9007929885625 | ||
单 位 名 称: |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洪梅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李灿光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67.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6-09-07 | 证书有效期: | 2021-05-25 至 2026-05-24 |
住 所: | 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2号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道路养护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公路(国、省及县道公路除外)的养护管理等任务。 | ||
举 办 单 位: |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 ||
登记管理机关: | 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法定代表人 | 林强 | 李灿光 | 2020-07-21 |
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道路养护所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镇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公路(国、省及县道公路除外)的养护管理等任务。 | 2014-12-24 |
3 | 名称 |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洪梅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 2014-12-01 |
4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意 | 林强 | 2014-06-26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本镇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本镇街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本镇区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本镇区各社区(村)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等。 | 负责公园、广场、道路、桥梁、路灯、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镇内燃气供应站的选址及其安全消防设施;承担镇内街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维护;负责垃圾处理的管理;组织实施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建设、营运、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指导各村、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 | 2014-06-26 |
6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财政补助一类 | 2014-06-26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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