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2-08-21 16:40:28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455395440M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学锋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二类 开 办 资 金: ¥760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4-09 证书有效期: 2021-06-21 至 2026-06-20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城区清扫清洗、洒水降尘等保洁;承担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终处理和化粪池清疏维修;管理公厕和垃圾压缩站;承担城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户外广告(招牌)和车辆停放巡查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四害”及其引起重大疫情的消杀防制和蚊媒密度监测。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17313.0 7604.00 2020-06-29
2 法定代表人 汤伟彬 刘学锋 2020-01-02
3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05-30
4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69号三楼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 2018-12-25
5 开办资金 3515.0 17313.00 2018-12-25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城区的清扫、路面清洗、洒水降尘等保洁工作;承担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终处理工作;管理环卫公共厕所和垃圾压缩站;承担城区化粪池的清疏维修工作;承担城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已建户外广告(招牌)和车辆停放的巡查管理工作。 承担城区清扫清洗、洒水降尘等保洁;承担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终处理和化粪池清疏维修;管理公厕和垃圾压缩站;承担城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户外广告(招牌)和车辆停放巡查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四害”及其引起重大疫情的消杀防制和蚊媒密度监测。 2017-08-02
7 法定代表人 向泽森 汤伟彬 2017-08-02
8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69号三楼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69号三楼 2017-08-02
9 开办资金 211.0 3515.00 2016-07-15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提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 承担城区的清扫、路面清洗、洒水降尘等保洁工作;承担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终处理工作;管理环卫公共厕所和垃圾压缩站;承担城区化粪池的清疏维修工作;承担城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已建户外广告(招牌)和车辆停放的巡查管理工作。 2013-10-22
11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财政补助二类 2013-10-22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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