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2-08-17 20:38:12 作者: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6047545034726
单 位 名 称: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监督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周恒保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 开 办 资 金: ¥44.3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9-15 证书有效期: 2021-08-18 至 2026-08-17
住           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1009-1024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承担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风纪和执法行为。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举 办 单 位: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佛山市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陈观美 周恒保 2022-08-09
2 开办资金 28.16 44.30 2022-03-10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执法。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执法。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五、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和执法。  六、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承担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风纪和执法行为。  九、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和执法。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承担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风纪和执法行为。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2021-03-01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含学校)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放射诊疗许可,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执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督促落实疾病防控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实施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查处饮用水卫生违法行为;负责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活动相关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调查处理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和执法。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执法。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药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五、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和执法。  六、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健康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承担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风纪和执法行为。  九、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2021-03-01
5 开办资金 95.0 28.16 2020-04-09
6 开办资金 217.6 95.00 2019-06-25
7 举办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06-25
8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33号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1009-1024室 2017-03-03
9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含学校)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放射诊疗许可,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执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督促落实疾病防控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实施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查处饮用水卫生违法行为;负责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活动相关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调查处理工作任务。 2016-08-26
10 举办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02-20
11 法定代表人 郑邦文 陈观美 2013-02-25
12 举办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2013-02-2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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