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时间:2022-08-21 16:45:22 作者: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8723794326W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姚君慧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957.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6-18 证书有效期: 2021-08-17 至 2026-08-16
住           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57号二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和广州市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具体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和参与全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的职责,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体系建设和承担全区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兴办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特点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为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按照区政府授权或要求,做好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三防”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做好大宗农副产品经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经营的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商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管理所属企业单位和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促进保值增值。参与国家和省、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张伯林 姚君慧 2020-06-03
2 开办资金 73066.0 957.00 2020-06-03
3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0-06-03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广州市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具体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和参与全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的职责,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体系建设和承担全区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兴办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特点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为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按照区政府授权或要求,做好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三防”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做好大宗农副产品经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等商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管理所属企业单位和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促进保值增值。参与国家和省、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和广州市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具体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和参与全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的职责,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体系建设和承担全区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兴办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特点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为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按照区政府授权或要求,做好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三防”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做好大宗农副产品经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经营的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商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管理所属企业单位和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促进保值增值。参与国家和省、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09-01
5 举办单位 增城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5-08-04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参与全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农村流通网络和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商品的组织、储备、供应和农副产品流通,对本系统经营商品的监督管理。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广州市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具体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和参与全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的职责,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负责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规范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体系建设和承担全区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兴办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特点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为农民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农民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按照区政府授权或要求,做好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三防”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做好大宗农副产品经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等商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管理所属企业单位和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促进保值增值。参与国家和省、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对外、对内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5-08-04
7 住所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57号二楼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57号二楼 2015-08-04
8 名称 增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 2015-08-04
9 经费来源 经费自筹 财政核拨 2013-04-08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工农业生产服务。工农业产品加工、购销。房地产开发。 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参与全市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农村流通网络和农超对接平价商店建设;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商品的组织、储备、供应和农副产品流通,对本系统经营商品的监督管理。 2013-04-0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联系我们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在线留言

扫一扫加好友


在线留言
您的姓名
邮箱
联系电话
留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