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16:46:17 作者: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C75517H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陈瑛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447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8-03-19 证书有效期: 2018-03-19 至 2023-03-18
住           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图书馆、文化艺术场馆的管理,依托场馆主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街道、社区公共文化业务工作。推动各门类群众文化、艺术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区图书馆、文化艺术场馆、民间文艺社团管理;依托场馆主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办事处、社区公共文化场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区相关文化艺术创作,提升文艺创作水准和文化服务水平,扶持文艺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引导和加强公共文化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区图书馆、文化艺术场馆的管理,依托场馆主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街道、社区公共文化业务工作。推动各门类群众文化、艺术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05-28
2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 2019-06-03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新区图书馆、文化艺术场馆、民间文艺社团管理;依托场馆主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办事处、社区公共文化场馆的业务工作;组织新区相关文化艺术创作,提升文艺创作水准和文化服务水平,扶持文艺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引导和加强公共文化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区图书馆、文化艺术场馆、民间文艺社团管理;依托场馆主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办事处、社区公共文化场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区相关文化艺术创作,提升文艺创作水准和文化服务水平,扶持文艺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引导和加强公共文化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06-03
4 举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06-03
5 举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8-11-26
6 名称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18-11-2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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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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