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机关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18:40:05 作者:中共平远县委员会 来源:平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2605997394X1
单 位 名 称: 平远县机关事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李洪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3-01-09 证书有效期: 2021-09-06 至 2026-09-05
住           所: 平远县迎宾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对接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接待工作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接待工作的制度、办法。(三)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四)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和各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五)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后勤保障工作。(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举 办 单 位: 中共平远县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平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平远县接待办公室 平远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0-03-23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承担来平远视察工作的中央、省、市党政军领导的接待工作。配合拟定接待方案,组织安排生活服务;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接待来平远的中央、省、市级部门领导。2、配合、参与重要来宾及重大会议的接待任务。3、负责县委、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会见、宴请、春节慰问等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赴外地公务活动的食宿联络、经费结算等工作,参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接待。4、办理县委、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县机关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对接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接待工作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接待工作的制度、办法。(三)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四)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和各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五)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后勤保障工作。(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任务。 2020-03-2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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