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重大项目和前期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18:49:39 作者: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6664172411M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重大项目和前期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证书废止 法定代表人: 刘国才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9-04-13 证书有效期: 2016-08-12 至 2021-08-11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大楼10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事务等。业务范围:编制全区重大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前期谋划、重大项目后评价研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重大项目和前期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 2019-12-20
2 法定代表人 林雄聚 刘国才 2019-12-20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培育工作。2、负责市、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组织及实施推进工作。3、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研究。4、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中长期规划综合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划、计划。5、组织开展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前期综合研究。6、参与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后评价研究。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宗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事务等。业务范围:编制全区重大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前期谋划、重大项目后评价研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12-20
4 法定代表人 涂仁平 林雄聚 2017-05-18
5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财政核拨 2014-09-11
6 法定代表人 李卫平 涂仁平 2013-06-0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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