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2-08-21 18:59:08 作者: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314873779Y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博物馆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潘振清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5-04-21 证书有效期: 2022-01-28 至 2027-01-27
住           所: 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小区城区科技文化大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做好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研究、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工作,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二)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三)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四)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五)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文体旅游局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10-15
2 举办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体育局 清远市清城区文体旅游局 2018-02-11
3 名称 清城区博物馆 清远市清城区博物馆 2014-04-11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挖掘、研究等工作 (一)负责做好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研究、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工作,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二)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三)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四)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五)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2014-04-11
5 法定代表人 李敦平 潘振清 2014-04-11
6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财政补助一类 2014-04-11
7 举办单位 清城区人民政府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体育局 2014-04-1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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