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环境监察中队

发布时间:2022-08-21 18:59:35 作者: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707509847N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环境监察中队
单 位 状 态: 证书废止 法定代表人: 黄斯尧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5.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5-04-08 证书有效期: 2016-06-03 至 2021-06-02
住           所: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业务范围:1、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的上报审批工作。2、对辖区内排污状况和环境影响状况实施检测,协助收取排污费、超标排污费。3、做好辖区内环境资源保护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调解矛盾。4、指导企业开展清洁工艺生产审核和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帮助提供技术服务。5、协助职能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6、参与辖区内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相关违法行为。7、协助开展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排除矿山安全隐患。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陆志忠 黄斯尧 2019-10-09
2 法定代表人 何英辉 陆志忠 2018-04-13
3 法定代表人 陈志文 何英辉 2017-01-10
4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环境资源保护所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环境监察中队 2015-01-05
5 法定代表人 钟敏杰 陈志文 2015-01-05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抓好全镇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矿山各类纠纷调解以及执法工作,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业务范围:1、抓好全镇矿产资源的合法、合理开采。 2、抓好全镇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矿口的安全生产,水土流失的防止工作。 3、做好有关矿产资源纠纷的调解工作和执法工作。 宗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业务范围:1、协助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评估的上报审批工作。2、对辖区内排污状况和环境影响状况实施检测,协助收取排污费、超标排污费。3、做好辖区内环境资源保护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调解矛盾。4、指导企业开展清洁工艺生产审核和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帮助提供技术服务。5、协助职能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6、参与辖区内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相关违法行为。7、协助开展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排除矿山安全隐患。 2013-05-13
7 法定代表人 陈志文 钟敏杰 2013-04-12
8 经费来源 征收资源补偿费 财政补助一类 2013-03-19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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