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21 19:09:03 作者:清远市人民政府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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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8000073003806 | ||
单 位 名 称: |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林树桥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1.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2-03-28 | 证书有效期: | 2021-03-23 至 2026-03-22 |
住 所: |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108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四套班子和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三、承担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和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四、按规定制定市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市直机关会计事务工作。五、制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和市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承担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六、指导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七、拟订市四套班子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四套班子离退休领导干部和原清远县部分离退休人员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八、承担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九、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办公用品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十、承担市直机关办公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应急事务管理工作。十一、承担清远国际会展中心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级重大活动和全市性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十二、组织全市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三、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四、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 ||
举 办 单 位: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
登记管理机关: |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法定代表人 | 黄锦星 | 林树桥 | 2019-07-12 |
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四套班子和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承担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四、按规定制定市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五、制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和市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承担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承担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六、指导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七、拟订市四套班子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四套班子离退休领导干部等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八、负责市直机关节能管理工作。九、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办公用品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十、承担清远国际会展中心的管理;承办市级重大活动和全市性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 一、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四套班子和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三、承担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和市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四、按规定制定市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市直机关会计事务工作。五、制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和市直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承担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六、指导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七、拟订市四套班子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四套班子离退休领导干部和原清远县部分离退休人员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八、承担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九、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办公用品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十、承担市直机关办公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应急事务管理工作。十一、承担清远国际会展中心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级重大活动和全市性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十二、组织全市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三、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四、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 2016-04-13 |
3 | 法定代表人 | 麦永联 | 黄锦星 | 2014-01-20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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