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干部保健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1 19:11:08 作者: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9MB2C995009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龙华区干部保健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志梅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3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8-08-20 证书有效期: 2018-08-20 至 2023-08-19
住           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106A
宗旨和业务范围: 干部保健中心宗旨:为龙华区干部职工提供保健服务。干部保健中心业务范围:制定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干部保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审定特殊医疗费用。负责保健对象进行定期体检、建立保健对象的健康档案。负责对保健对象疾病诊断、治疗的联系和转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干部保健中心 2019-07-18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健办宗旨:为龙华区干部职工提供保健服务。保健办业务范围:(一)制定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区干部保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审批特殊医疗费用;(三)负责组敎保健对象进行定期体检、建立保健对象的健康档案;(四)负责对保健对象疾病诊断、治疗的联系和转送;(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保健中心宗旨:为龙华区干部职工提供保健服务。干部保健中心业务范围:制定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干部保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审定特殊医疗费用。负责保健对象进行定期体检、建立保健对象的健康档案。负责对保健对象疾病诊断、治疗的联系和转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07-18
3 法定代表人 刘志梅 刘志梅 2019-07-18
4 举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19-07-1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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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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