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39:49 作者: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5MB2C41499E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向天野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35.26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6-12-15 证书有效期: 2021-11-23 至 2026-11-22
住           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7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本区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三)负责联系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金融风险防控联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开放合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合作。(四)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五)负责上市培育及引导上市企业健康发展。(六)牵头开展辖区内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普及金融法制宣传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南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22-07-15
2 法定代表人 胡浩 向天野 2022-07-15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金融、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本区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三)负责联系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金融风险防控联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开放合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合作。(四)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五)负责上市培育及引导上市企业健康发展。(六)牵头开展辖区内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普及金融法制宣传工作。(七)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招商引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制订全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研判、洽谈、引进,协助做好引进后的企业服务工作。(八)牵头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开拓完善投资推广网络,宣传推介南山区投资营商环境。(九)指导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工作,配合开展投资推广重点园区评定。(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本区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三)负责联系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金融风险防控联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开放合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合作。(四)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五)负责上市培育及引导上市企业健康发展。(六)牵头开展辖区内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普及金融法制宣传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07-15
4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2-02-18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服务。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推进本区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和服务工作。三、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促进银企合作交流,协调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四、负责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区域金融服务水平。五、负责引导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管理,推动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指导本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运作。六、统筹本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及金融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七、负责金融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工作。八、承担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区域性风险。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金融、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市金融政策和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本区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三)负责联系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金融风险防控联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金融开放合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合作。(四)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五)负责上市培育及引导上市企业健康发展。(六)牵头开展辖区内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普及金融法制宣传工作。(七)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招商引资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制订全区招商引资政策。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研判、洽谈、引进,协助做好引进后的企业服务工作。(八)牵头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开拓完善投资推广网络,宣传推介南山区投资营商环境。(九)指导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工作,配合开展投资推广重点园区评定。(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02-18
6 举办单位 南山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0-25
7 开办资金 50.0 135.26 2019-10-25
8 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19-08-06
9 法定代表人 薛声波 胡浩 2019-08-0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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