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0:21 作者: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来源:乐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281744466161C
单 位 名 称: 乐昌市卫生监督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李舒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9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7-31 证书有效期: 2021-05-11 至 2026-05-10
住           所: 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含就餐场所,下同)、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下同)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的监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发证工作。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放射工作场所实施监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工健康和劳动防护情况实施监管。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举 办 单 位: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乐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梁松茂 李舒 2022-07-06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含就餐场所,下同)、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下同)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的监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发证工作。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放射工作场所实施监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工健康和劳动防护情况实施监管。承办市卫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含就餐场所,下同)、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下同)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的监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发证工作。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放射工作场所实施监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工健康和劳动防护情况实施监管。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2021-05-08
3 开办资金 328.0 191.00 2021-05-08
4 举办单位 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2019-10-31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组织实施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含就餐场所,下同)、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和涉水产品,下同)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消毒产品的监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及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发证工作。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放射工作场所实施监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工健康和劳动防护情况实施监管。承办市卫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2018-02-12
6 开办资金 30.0 328.00 2018-02-12
7 住所 乐昌市人民南路206号 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 2018-02-12
8 举办单位 乐昌市卫生局 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5-18
9 法定代表人 王汉昌 梁松茂 2013-02-22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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