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巡查大队)

发布时间:2022-08-21 21:29:41 作者: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6G34804337A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巡查大队)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彭建忠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396.2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12-22 证书有效期: 2021-09-07 至 2026-09-06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3区新安福利公司新福安居小区E栋、F栋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网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范围:落实街道综合管理网格划分;负责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 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租赁市场管理工作。2、协助公安、计生、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管理。3、受区租赁办委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书》的登记备案和《租赁证》的发放工作。4、负责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和代收有关税款。5、负责辖区范围内出租屋的档案管理和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6、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宗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网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范围:落实街道综合管理网格划分;负责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2017-06-30
2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网格巡查大队) 2017-06-30
3 法定代表人 刘宏贵 彭建忠 2015-12-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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