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2-08-21 22:18:21 作者: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03456691110B
单 位 名 称: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伟辉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3-10-24 证书有效期: 2021-04-07 至 2026-04-06
住           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永康北街54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和本级各部门的收支预算的审核工作;负责本级和村(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财务检查工作和财政审核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推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及管理结算中心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完成上级财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举 办 单 位: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登记管理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刘润添 刘伟辉 2017-03-0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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