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0:43 作者: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来源: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481MB2D5643X8
单 位 名 称: 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王惠芳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20-11-05 证书有效期: 2020-11-05 至 2025-11-04
住           所: 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7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助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协助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协助落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具体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分局机关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监督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情况。
举 办 单 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登记管理机关: 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叶云星 王惠芳 2022-06-29
2 名称 兴宁市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 梅州市兴宁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2021-08-13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保障,负责本市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污染减排规划和年度减排计划;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审核及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帐制度,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协助做好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工作。 负责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助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协助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协助落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具体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分局机关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监督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情况。 2021-08-13
4 住所 兴宁市兴城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79号 2021-08-13
5 法定代表人 曾海胜 叶云星 2021-08-13
6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一类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8-13
7 举办单位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2021-08-1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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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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