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票据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20:11:32 作者: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来源: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83754546616H
单 位 名 称: 肇庆市高要区票据管理所
单 位 状 态: 证书废止 法定代表人: 李伟明
经 费 来 源: 比照行政机关标准拨付 开 办 资 金: ¥48.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4-01 证书有效期: 2016-12-12 至 2021-12-11
住           所: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7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举 办 单 位: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高要市票据管理所 肇庆市高要区票据管理所 2015-09-07
2 住所 高要市府前大街107号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07 2015-09-07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2015-09-07
4 举办单位 高要市财政局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2015-09-07
5 法定代表人 周永明 李伟明 2014-09-09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费等票据管理的法规、政策;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制定本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财政印制的票据领取、发放、稽查和核销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票据单位进行审查,办理注册登记等工作;承担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2013-03-22
7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比照行政机关标准拨付 2013-03-22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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