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20:13:16 作者: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 来源: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2837894944653
单 位 名 称: 广东高诚律师事务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赵鸽鹏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11.7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6-16 证书有效期: 2021-09-08 至 2026-09-07
住           所: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8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举 办 单 位: 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举办单位 高要市司法局 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 2015-08-27
2 法定代表人 李明佳 赵鸽鹏 2015-08-27
3 住所 高要市府前大街80号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80号 2015-08-27
4 开办资金 0.5 11.70 2013-03-21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和法律公正。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代理;调解仲裁代理;非诉讼当事人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咨询、文书服务。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013-03-08
6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核拨 2013-03-0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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