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21:04:37 作者: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3552350789E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荔湾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沈向华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0-01-29 证书有效期: 2021-04-26 至 2026-04-25
住           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接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指导、协调区属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协助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李海金 沈向华 2015-03-3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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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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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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