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普宁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22 21:22:34 作者:普宁市司法局 来源:普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5281725104480P
单 位 名 称: 普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普宁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单 位 状 态: 证书废止 法定代表人: 钟明
经 费 来 源: 全额拨款 开 办 资 金: ¥2.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3-04 证书有效期: 2016-08-10 至 2021-08-09
住           所: 普宁市流沙西园七幢二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权益与法律公正。 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调解仲裁代理和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服务;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它的法律所需律师函、介绍信等法律文书服务
举 办 单 位: 普宁市司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普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黄可衡 钟明 2014-10-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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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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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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