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

发布时间:2022-08-22 22:50:11 作者:东莞市司法局 来源: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900791238217F
单 位 名 称: 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方丽荷
经 费 来 源: 非财政补助 开 办 资 金: ¥3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8-10 证书有效期: 2021-04-12 至 2026-04-11
住           所: 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丽城开发区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坚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广大公民、法人服务的工作方向及真实、合法的公证原则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涉外民事类公证、国内民事类公证、涉外经济类公证及国内经济类公证等公证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开办了提存、股权转让、工程招标投标、手机短信证据保全等多种公证新业务,充分发挥了公证法律服务在稳定社会、金融流通、引进外资、知识产权保护、产权转移等领域的法律证明和法律监督作用。
举 办 单 位: 东莞市司法局
登记管理机关: 东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万映媚 方丽荷 2014-01-17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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