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发布时间:2022-08-23 17:52:21 作者: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来源: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D81512F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吴君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5608.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21-08-10 证书有效期: 2021-08-10 至 2026-08-09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路金湖一街3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开展文学、美术、公共艺术(雕塑)及其他艺术门类(以下统称文学及各艺术门类)的创作、研究、评论。负责文学及各艺术门类的展览展演、宣传推介、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负责文学及各艺术门类人才的挖掘、培养等工作。负责美术、雕塑、文学及其他艺术品的收藏、管理工作。完成市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暂无变更记录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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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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