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广州市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5:28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147181419530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广州市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杨怀二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37.43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4-07-07 证书有效期: 2021-06-02 至 2026-06-01
住           所: 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8号三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和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组织送戏下乡、下基层;负责组建培训、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开展活动;负责管理、维护小剧场、排练厅、展览厅等文化活动场所;承担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承担群众文化的宣传资料和群众文化刊物的编印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认定、申报、抢救、保护和交流传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开办资金 255.79 337.43 2022-04-18
2 开办资金 165.81 255.79 2021-03-22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和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组织送戏下乡、下基层;负责组建培训、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开展活动;负责管理、维护小剧场、排练厅、展览厅等文化活动场所;承担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和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承担群众文化的宣传资料和群众文化刊物的编印工作及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和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组织送戏下乡、下基层;负责组建培训、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开展活动;负责管理、维护小剧场、排练厅、展览厅等文化活动场所;承担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承担群众文化的宣传资料和群众文化刊物的编印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认定、申报、抢救、保护和交流传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 2021-03-22
4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广州市花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03-22
5 开办资金 466.91 165.81 2020-03-25
6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05-14
7 开办资金 57.0 466.91 2016-06-16
8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13-10-30
9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负责文艺演出,文艺培训,文艺服务。 负责组织和承办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学艺术创作,组织送戏下乡、下基层;负责组建培训、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并开展活动;负责管理、维护小剧场、排练厅、展览厅等文化活动场所;承担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和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承担群众文化的宣传资料和群众文化刊物的编印工作及其他事项。 2013-10-30
10 经费来源 财政核补 财政核拨 2013-02-25
11 举办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局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02-2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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