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5:48 作者: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来源: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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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180300730658X2 | ||
单 位 名 称: | 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林建材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3556.0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9-12-29 | 证书有效期: | 2019-04-23 至 2024-04-22 |
住 所: | 清新区机关办公大楼一号楼1楼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四套班子和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制定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制订关于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 ||
举 办 单 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 ||
登记管理机关: | 清远市清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开办资金 | 2.0 | 3556.00 | 2022-04-14 |
2 | 法定代表人 | 黄秋荣 | 林建材 | 2019-04-23 |
3 | 名称 | 清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2013-03-28 |
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县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四套班子和县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县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制定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制订关于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县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四套班子和区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改革;协调、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四套班子领导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和机动车辆的定编申报、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制定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制订关于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大院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 2013-03-28 |
5 | 住所 | 清新县机关办公大楼一号楼1楼 | 清新区机关办公大楼一号楼1楼 | 2013-03-28 |
6 | 经费来源 | 一类拨付 | 财政补助一类 | 2013-03-28 |
7 | 举办单位 | 清新县人民政府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 2013-03-28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QQ:6440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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